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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简介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合署办公)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国就业、职业培训的技术指导以及职业技能鉴定的技术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现有员工102人,设立11个处室和2个办事机构,并负责联系2个协会(中国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协会、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在业务上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指导。

  职责任务

  (一)负责对全国就业服务业务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负责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实施的技术指导,开展农村劳动力和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就业服务项目的组织协调;开展小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就业服务和咨询指导。

  (二)承担对全国职业培训机构的技术指导;负责职业培训技术装备、课程的研究、开发与推广;组织实施远程职业培训工作;受部委托,承担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以及国际职业技能竞赛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和奖励的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的编制和修订的事务性工作;参与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承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的技术指导;负责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命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组建国家题库网络;负责对全国职业技能鉴定的技术指导、考务管理和质量的技术检查与评估;承担有关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和示范性鉴定。

  (四)受部委托,承担就业、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领域的有关信息统计、处理和分析工作。

  (五)在部的统一管理下,组织开展就业、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技术领域国际合作项目;承担中韩职业培训合作项目有关事务。

  中心领导

  主 任:刘 康

  副 主 任:宋 建 张永麟 张亚男 原淑炜 艾一平

  职能部门

  ·综合处(党委办公室)

  承担本中心公务活动的综合协调及接待联络工作。综合管理中心公文运转;负责中心有关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档案管理和信访工作;拟定中心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领导指示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中心的外事工作;协调各处室业务,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中心的人事与党务工作。

  ·就业服务技术处

  对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就业服务提供技术指导;研究、开发和推广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的方法;参与重点职业介绍机构的资格核查与评估工作;指导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等特殊群体的就业服务和相关项目的实施工作;承担农村就业促进政策实施中的有关事务性工作;提供外国人来华就业及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就业的服务工作。

  ·小企业就业服务处

  对承担安置就业任务的社区就业实体、小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和生产自救实体、再就业基地的有关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参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认证工作,对小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综合配套改革提供服务;对小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社区服务业扩大就业的扶持优惠政策实施提供服务。

  ·职业培训服务处

  承担国家级重点就业训练中心、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督导、评估的事务性工作;组织指导技工学校校办企业协作、勤工俭学活动;承担技工学校招生考试服务工作。

  ·信息和远程培训处

  组织拟定全国远程职业培训和电化教育的长远规划及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开发远程培训方面的音像教材、资料;组织制定相关技术装备、教学仪器的配置标准(条件)和技术规范,并提供相关服务;承担就业、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领域的有关信息统计、处理和监测分析工作,组织开展职业需求预测工作。

  ·技能竞赛处(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公室)

  承担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和国际双边、多边职业技能竞赛中的事务性工作,并为行业、地区的技能人才表彰、技能竞赛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组织全国高级技能人才的同行业交流;开展企业职工培训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

  ·标准教材开发处

  承担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编制和修订的事务性工作;参与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职业技能培训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并参与教材质量评估工作;对职业培训教材的开发提供技术指导;组织开展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活动。

  ·职业技能鉴定命题管理处

  拟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工作规划和有关技术性文件,拟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命题质量检查与评估办法;组织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网络开发规划与运行规程;管理国家题库总库,指导国家题库地方和行业分库建设,组织协调国家题库网络的运行;对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命题服务;承担有关部门委托的考试命题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处

  拟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的技术性文件,组织实施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工作;拟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标准、评估指标、奖惩制度和考评人员任职资格、培训考核办法;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的技术检查和督导评估工作;承担有关职业(工种)的全国统一鉴定和示范性鉴定,承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监制、发放和统计工作。

  ·理论宣传处

  开展就业、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技术的研究工作,并组织评审与发布研究成果;开展有关政策、法规及其典型经验的宣传;承担中心的刊物编辑和发行工作,协助部出版社发行相关教材和其他书刊。

  ·行政财务处

  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工作;管理中心的固定资产;负责中心物业管理、行政后勤和车辆管理工作。

  ·国际证书协调办公室

  负责中心在就业、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领域的多边和双边国际合作项目的管理、协调和组织实施,负责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引进的技术认证,承担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在国际上的推广工作。

  ·中韩合作办公室

  承担中韩职业培训合作项目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

  部 门电话1电话2传 真

  总服务台84661111

  综合处846610268466102784661020

  就业处846610358466103684661030

  小企业处

  (社区就业指导处)846610458466104684661040

  培训处846610548466105984661050

  信息远程处846610658466106684661060

  竞赛处846610738466107484661070

  标准处846610868466108784661080

  命题处846610958466109684661090

  考核处846611058466110684661100

  质量办846611248466112584661120

  统考处846611378466113884661130

  国际证书办846611428466114384661140

  技术处846611528466115384661150

  研发室8466117184661172

  财务处846611858466118684661180

  行政处8466119384661190